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现就山东历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询函证业务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
我行指定总行财务科技部负责受理函证业务;
来函方式:可使用邮寄、跟函方式或线上查询的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218号;
联系方式:0531-81905885。
我行仅受理企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企业在我行相关业务信息的函证业务。
二、受理要求
(一)《银行询证函》须采用《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的格式,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二)《银行询证函》必须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骑缝章需与加盖在询证函上的预留签章保持一致。
三、跟函所需资料
审计单位采用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开立的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注明被审计单位、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四、线上查询
会计事务所通过线上平台发送的信息,我行与企业核验确认信息真伪,通过经办人员查询及复核后通过线上平台回复函证信息。
四、回函服务收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的工作部署,以及规范银行函证业务及收费行为的工作要求,按照内部规定,我行对所有企业免收函证业务费用。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集中受理函证业务部门咨询。特此公告!
山东历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